編者的話

編者的話

工研院資通所 技術出版編輯委會副主委 馬金溝

當數位技術與金融服務結合,著實將帶來另一波衝擊與創新。融入新數位技術後,金融服務在傳統存匯業務、支付業務、借貸(P2P)業務、保險業務、財富管理業務等等,漸有了新形態與創新模式之改變。這些創新服務模式有時亦引發現行法律規範之不足處,因此本刊此期特邀金管會李瑞倉主委賜予”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之規畫與願景“一文以告知讀者為不抹殺創新科技又不違背金融法律規範,金管會正著手制訂實驗沙盒之規畫。

打響此波金融科技第一槍的是數位貨幣(比特幣,Gcoin),而其中之主軸數位技術是”區塊鏈技術“,因此資通所闕志克所長特撰”從容錯的角度看區塊鏈技術“以饗讀者。相關的技術探索有來自台大資工系廖世偉教授、Ethereum創始人Vitalik Buterin、台灣IBM 徐文暉技術長、工研院IEK 葉逸萱分析師、以及本所同仁等之金融科技與區塊鏈技術文章,詳見「技術新探索」內之文章。

創新總是帶來新機會,在「全球觀新創」內我們特邀KPMG李育英副總及新創公司AMIS Alex Liu總經理,分別從創投及新創公司的觀點來看全球在金融科技與區塊鏈技術之投資與新創公司之機會。

為使讀者有一較完整金融科技與區塊鏈技術之全球「市場大趨勢」全貌,以及相關法律議題,我們邀請Block Ex之Joseph Tsou、資策會法科所工研院IEK 葉逸萱分析師、以及本所同仁,撰文分享全球發展之現在、未來、與建議,以及相關法律議題。

區塊鏈技術為達分散式防偽與資訊安全之目的,所用之密碼學技術與共識機制需要較多的計算與機制較複雜,因此資料存放速度較慢,仍有改善空間。另外,區塊鏈技術隨著比特幣出現後,經歷了幾個不同的階段,比特幣可視為Blockchain 1.0,為數位貨幣(Currency)應用;Blockchain 2.0開始出現如智慧資產(Smart Assets)、智慧契約(Smart Contracts)等貨幣以外的應用;Blockchain3.0則是指更複雜的智慧契約,將區塊鏈用於政府、醫療、科學、文化與藝術等領域。在「應用萬花筒」內我們有區塊鏈技術在行動支付、保險應用與健康評估應用、以及智能合約等方面的文章。

資通所在其他ICT技術陸續皆有一些技術研發成果與產業分享,這些新分享之技術研發成果就請讀者詳閱本刊的「資通情報站」園地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