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合作

雲端影音匯流與分享服務技術

因應網路環境、可連網裝置及行動智慧裝置發展越趨成熟與普及,使用者隨時隨地分享與接收影音資訊的需求逐漸提高,本技術以 SIP 通訊標準為基礎,建立以使用者為中心之雲端影音匯流與分享服務系統,讓使用者之間可透過手機與Smart TV上所裝載之 APP,分享即時拍攝的影音串流、以及裝置上存放的影音與圖片資訊等;此外,本系統透過與各式連網設備(例如IPCAM等)及網路服務(例如Dropbox等)的介接與整合,可進一步提供使用者隨時隨地觀看/分享遠端連網裝置與網路服務的狀態、以及在各連網裝置及網路服務間互相傳遞文字訊息/檔案/即時音訊/即時視訊等資訊,相較於 Apple 提供的 Airplay 僅能於 Local Network 下進行個人裝置間(iDevice與Apple TV)資訊的傳遞,本技術除了可在 Internet Network環境下運作以外,更能媒合異質終端裝置與網路服務,達到與他人進行裝置與網路服務之權限分享、以及裝置與網路服務間之數位內容交換,提供個人化數位資源管理與分享之完整解決方案。

技術特色:

  1. 可介接整合多元異質(跨品牌)終端裝置與網路服務資源
  2. 可在 Internet Network 環境下提供裝置與網路服務間之通訊
  3. 可提供即時訊息、檔案、即時音訊與視訊串流分享服務
  4. 系統功能模組易於擴充與修改維護

技術規格:

平台端:

  1. 符合14項 IETF RFC 通訊規範的 SIP Stack 開發,例如:RFC 3261、3264與3428等
  2. 具備數位社群狀態管理功能
  3. 具備終端設備與網路服務安全管理與授權功能
  4. 支援文字訊息、檔案、即時音訊串流與視訊串流之資訊傳遞功能
  5. 可媒合不同類型終端設備與網路服務,整合提供各種新型態創新應用服務

終端裝置:

可透過嵌入式數位社群中介軟體,建立終端設備(IPCAM、Smart TV、Home Gateway、生理量測設備等)與服務平台間之文字訊息、檔案與影音串流等社群通訊能力。

網路服務:

可透過數位社群服務轉接軟體,建立網路服務(Dropbox、Facebook、Twitter、Flickr、Picasa、YouTube、Justin.TV等)與服務平台間之文字訊息、檔案與影音串流等社群通訊能力。

應用範圍:

即時影音串流分享服務、多媒體資訊通訊服務、即時影音監控服務
(目前已有應用於行動學習之上線服務(雲遊學),為結合行動載具與社群網路,提供整合雲端平台與4G行動影音、社群、定位三位一體的完整應用。)

連絡窗口:

徐佩如/ IoT暨IC技術與應用推廣部(C300)
電話:03-5918030
Email:pei.ru@itri.org.tw/
https://www.itri.org.tw/
工研院資訊與通訊研究所